台中市議會今天召開法規委員會,其中審議台中市教育局提案修正「高中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」,未來申請校園場地不得從事政治或宗教活動,教育局要加註「但書」,單純借用場地的宗教活動,經學校審核不違反教育中立原則,不在此限。被藍、綠議員批評畫蛇添足,只要禁止不能從事政治活動就好。
國民黨議員李中舉例,現在宗教自由、平等,教育局畫蛇添足還要「審核不違反教育中立原則」,如果聖誕節到了,各校舉辦慶祝活動是不是宗教活動?學生玩泰國潑水節很高興,算不算宗教活動?教育局副局長劉火欽表示,以上兩個案例是「慶典」。
李中說,有人認為是宗教活動,有人認為是慶典,那還要學校「審核不違反教育中立」?如果一貫道的成員、家長到學校教小朋友讀經,這是好事,但被解釋是宗教活動怎麼辦?多訂這一條但書是「找碴」,只要不從事政治活動就好。
教育局表示,教育基本法有規範,不是不訂就沒事。議員徐瑄灃當場查閱「教育基本法」,內文規定「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」;議員李中說,法條就是「特定宗教宣傳」,教育局又在唬弄。
民進黨議員江肇國說,有人把中元普渡視為特定宗教,「鬼扯」,現在台北市都租給候選人辦競選總部成立,台中市教育局還把政治、宗教視為毒蛇猛獸,只要不偏袒任何候選人、政黨,宗教、政治其實都不應該拘限不能在校園,學校只要謹守中立原則,「政治先不要,宗教先開放」,人民息息相關活動都可在校園舉辦,「教育人員要加油」,矯枉過正。
議員林汝洲說,縣市合併後,很多民間活動都要借用學校體育館,還要學校審核?場地都不夠了,不需要再加但書。
最後主席謝明源裁示,「高中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」只要不得從事政治活動即可,把「宗教審核」的但書刪掉。
August 21, 2020 at 10:56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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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市校園可否借宗教使用要審核 藍綠都批「找碴」 - UDN 聯合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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